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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21-07789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21-07-26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省教育厅举办“教育之江”大讲堂讲座
发布日期:2021-07-26 浏览次数: 字体:[ ]

7月23日,省教育厅举办“教育之江”大讲堂讲座,邀请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进行解读。省教育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白红霞主持本次讲座。

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于今年5月正式向社会公布,并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王大泉以《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的背景、整体情况、基本思路为切入点,提出要坚持战略思维,提高站位,准确认识和把握民办教育发展阶段和治理原则的转变,立足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全局,准确定位民办教育的地位与作用;要坚持历史思维,遵循法律原则,尊重中国民办教育的发展规律,合理处理好新旧政策的衔接,保障举办者权益,维护稳定发展局面;要坚持创新思维,坚持问题导向,根据新时代的新形势、新任务,探索支持规范民办教育的新办法、解决问题的新途径;要坚持辩证思维,正确认识民办教育的地位作用及其内外部矛盾,关注和平衡各方利益;要坚持法治思维,健全监管手段和制度规范,形成保障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要坚持底线思维,把握民办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风险,完善预防与处置的机制与能力。

白红霞指出,王大泉副司长的解读报告,从六个思维方法、维度出发,全面系统地引导大家如何正确把握和理解条例修订的背景与要求,既有哲学的高度,又有理论的深度,更有思想的力度,既有从战略全局出发的前瞻性思考,又有从工作着眼的具体性指导,运用大量鲜活的事例阐释条例的新内容、新规定、新制度,幽默生动、深入浅出,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我省深化民办教育重大问题的认识,提高依法治理能力提供重要的指导和帮助。她要求,全省教育系统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风险意识、前列意识,以更高的站位、更高的标准、更高的自觉落实好条例,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推进我省民办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整体智治、迭代升级。

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直属单位负责人及省民办教育协会秘书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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