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科研成果鉴与评审的范围、组织、程序等。
工作程序:根据国家科技部和省科技厅关于科技成果鉴定、评审的办法,需要我厅组织鉴定或评审的成果,由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个人向我厅申请鉴定。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个人填报鉴定或评审申请书,准备好鉴定或评审材料并归档,报我厅审核同意,开具鉴定或评审许可证,由我厅组织专家进行鉴定或评审。评审结束后,由我厅颁发成果鉴定或评审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