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表彰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来源:
2005-11-11

  2002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职教战线全体同志与社会各界人士密切配合、共同努力,职业教育各项改革不断深化,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蓬勃发展,涌现出了一大批工作成绩显著、具有表率作用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了表彰这些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做出的突出贡献,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经验,开创职业教育工作新局面,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评审推荐,并经教育部等七部门审定,决定授予北京市建筑材料工业学校等260个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授予段福生等300名同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个人”称号,并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以资鼓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希望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广大职教工作者以他们为榜样,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抢抓机遇,开拓创新,齐心协力地推动职业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五年十一月一日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名单(260个)
浙江省(15个)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
    温州华侨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平湖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长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
    新昌县大市聚镇职业中学
    衢州中等专业学校
    缙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温岭市职业技术学校
    杭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个人名单(300人)
浙江省(13人)

    黄新茂      史训铭      沈剑光      沈建明
    华康清      毛建军      陆建平      钱 军
    范文衷      方强华      胡世明      孙 蔚(女) 
    杜海清

改变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