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高教处函[2006]10号
各高校教务处: 根据我厅开展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计划,今年将继2004年、2005年之后,开展第三批100项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今年教改项目立项办法和相关基本要求仍按照我厅《关于开展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高教[2004]37号)文件实施。现将今年申报具体事宜函告如下: 一、申报项目内容界定: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总体研究与实践;学科专业大类人才培养方案及系列课程的综合改革实践;教育教学管理改革实践;教学支撑体系的探索与实践等。 二、申报项目资格限定: 与前两年立项项目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不予申报;已主持前两年省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主要人员(项目研究团队前两名)暂不申报;已被省级及以上教改和科研立项的项目请勿申报。 三、申报数量和材料、时间要求: 本科院校每校在8项内申报,高职高专院校在3项内申报。申报 学校请认真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同[2004]37号附件2),纸质平装,一式十份,并连同《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附后)1份,于6月30日前送我处。联系人:祝鸿平,电话:88008983。
附件: 1、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 2、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浙江省教育厅高教处 二OO六年四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