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新机遇 实现新跨越 为提高劳动者素质做出新贡献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这次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是省政府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它必将积极推进我省职业教育工作,进一步促进我省劳动就业事业的发展。下面,我代表省劳动保障厅,把近年来我厅在开展提高劳动者素质方面的工作情况,以及下一阶段的工作打算,作一个汇报发言。
    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促进劳动就业的重要途径
    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作为劳动保障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围绕着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工作目标,以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龙头,加大职业培训工作力度,在以下几个方面做了有益探索并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加快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全国和全省人才工作会议以后,我省出台了《关于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实施职工技能素质工程  加强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意见》,积极开展技能振兴行动,大力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和“三年三万新技师培养计划”,以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全省积极培养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全面推进技师考评制度改革。到2005年底,全省高技能人才达到68万人,初步缓解了高技能人才短缺的局面。
    二是完善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经过多年的努力,由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5个等级构成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体系基本建立。在具备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和职业院校建立了426个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形成了一支5000余人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和专家队伍。积极推进在各类职业院校中建立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技能鉴定覆盖面不断扩大。到2005年底,全省城乡劳动者中已有396万人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
    三是突出了技工学校办学特色。近年来,我省技工学校以促进学生就业为中心,以强化素质教育和技能教育为基本点,为企业培养了一大批急需的中高级技能人才。全省现有技工学校83所,其中省级重点以上技工学校达到26所。目前招生人数突破4万人,在校人数近10万人。全省技工学校已累计为社会输送毕业生近40万人,特别是近年来每年有近4万名毕业生走上生产技术岗位,有效缓解了我省技术工人紧缺的供求矛盾。
    四是健全了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体系。全省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力度不断加大,建立健全了以各级再就业训练中心为骨干,技工学校为主体,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为补充的培训模式。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不断深化,基本建立了以市场为导向,以订单式培训为重点,以农民增收为目标的培训模式。“十五”期间,全省再就业培训97万多人,合格率达到95%;创业培训3万多人,再就业率达到71%;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110万人。
    二、大力实施劳动者素质提升计划,进一步促进劳动者就业能力提高
根据这次省政府职教工作会议精神,我厅将进一步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力度,狠抓落实,不断提升职工技能素质,促进劳动者就业能力的提高。
    1、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一是职前培训。要重点加强省级以上重点技校建设,力争在各地级市建立一所综合性、示范性的骨干技校。在专业设置上,要做大做强二产专业,拓展延伸三产专业。坚持技工学校办学特色,强化学生动手能力训练。要鼓励开展校企合作,建立若干家以地方支柱产业技术工种为核心的企业培训基地。
    二是在职培训。要研究制订职工经单位同意参加脱产或半脱产培训,用人单位支付参加培训人员的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要探索鼓励并支持企业通过出国培训(研修)和引进国外先进培训资源等方式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有效途径。同时,各级政府也要根据产业特点,逐步制订紧缺职业(工种)技能培训政府补贴制度。对名师带徒成绩突出的,每年通过评比的方式,由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是转岗培训。要进一步研究完善再就业培训政府补贴制度,逐步加大政府对再就业培训的资金投入和引导力度。认真落实创业培训补贴等有关优惠政策,帮助参加培训人员创办企业,实现再就业。根据农村劳动力的特点和就业需求,在我省劳动力输入输出数量较大的地区,探索开展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考核试点,研究政府对经济确有困难的人员和参与培训的机构给予适当的补贴办法。
    2、进一步严格推行就业准入制度。
    要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制度,认真落实“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准入制度。全省各职业介绍机构以及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技术职业(工种)从业人员,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用人单位已经招用了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技术职业(工种)工作的,要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岗位培训,使从事技术职业(工种)人员逐步达到规定的技能要求,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进一步完善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相关职业的准入办法,制定完善就业准入的法规和政策。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的监察力度,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企业,要督促其限期整改并按规定予以处罚。
    3、进一步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坚持面向市场、扩大范围、完善制度、提高质量的指导思想,加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力度,扩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覆盖面。要合理规划与调整职业鉴定机构布局,充分发挥和利用职业学校的优势,优先在具备条件的职业学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加快技能鉴定题库的开发和更新,近期将完成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类别的40个职业(工种)的题库开发与修订工作,编制40套相应的配套技能培训教材及教学辅助材料。加快建立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制订职业院校培训和技能鉴定专业目录,引导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和教学内容适应劳动力市场需要,并与国家职业标准相衔接。进一步拓展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的学生为主要对象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积极推行“双证制”。
    4、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办法。
    要以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复合技能型三类技术人才为重点,从培养、选拔、评价、使用、激励、交流、保障等七个环节入手,大力推广“使用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做法,加快构建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同时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的技能人才评价新体系。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评价,在现有考核模式上,突出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关键生产难题的考核要求,并增加新技术和新知识的要求;对知识技能型人才的评价,应根据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突出新技术、新知识掌握和运用能力的要求;对复合技能型人才的评价,应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的需要,强化综合性考核和多项技能的考核。在晋升制度上,对那些有能力有水平在一线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的,要突破年龄、身份、比例界限,经过考核晋升技术等级和职称。
    5、进一步创造有利于技能劳动者成长的社会环境。
    一是开展突出贡献技能人才评选奖励活动。加快制订出台《浙江省首席技师评选奖励办法》。从2007年开始,对生产一线中具有绝招绝活绝技和突出业绩的高技能人才,每年进行一次评选奖励活动,对业绩突出的,授予“钱江技能大奖”或“首席技师”、“浙江省技术能手”称号。
    二是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对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技能人才,在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的同时,可按有关规定直接晋升职业资格或优先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
    三是开展“浙江省十大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关心、支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技能人才、重视职业教育的社会氛围。
    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一定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与兄弟部门通力协作、积极配合,开拓进取,奋发有为,为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能力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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