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高教〔2006〕201号
有关本科高校:
根据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并加强独立学院管理的通知》(浙教计〔2004〕138号)和《关于选拔独立学院优秀二年级学生到校本部学习工作的补充通知》(浙教办高教〔2006〕59号)精神,经审核,同意浙江大学城市学院郑萍等299名学生转入相应本科高校本部学习(名单见附件)。请你们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附件: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等高校2004级本科生转入校本部学习的名单
二○○六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