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高等学校2006届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查的通知

浙教办高教〔2006〕57号

各普通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提高学生就业能力、创新能力和学习能力,根据我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决定今年继续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全省普通高等学校2006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
  二、抽查内容
  (一)学校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的过程管理材料;
  (三)2006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材料。
  三、抽查程序和方式
  (一)确定抽查专业和学生名单。各高校于4月底前将本校各专业的2006届毕业生人数报我厅高教处。我厅根据各校毕业生的学科专业分布确定抽查专业和抽查学生名单,并于6月底前通知各校。
  (二)组织评审。我厅于暑假期间组织各校专家评审。评价标准参照省高校重点建设教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和《高职高专学生毕业综合实践指南》。
  (三)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其中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将汇编成册并发行。


二○○六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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