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召开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浙教办学〔2006〕71号

各普通高校:
    经研究决定,近期将分别召开本科和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交流各校就业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分析就业形势,研讨当前和今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举措;
    (三)传达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和就业统计工作会议精神。
    二、与会人员
    各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负责人1人。
    三、会议时间
    本科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座谈会定于5月15日14:30召开,会期2天;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座谈会定于5月17日14:30召开,会期2天。
    四、会议地点
    浙江工业大学邵逸夫科学馆一楼圆廊会议室。
    五、其他
    需要住宿的高校代表可提前到浙江工业大学翔园宾馆办理报到住宿手续。
    请各校将参会回执于5月12日前报送我厅学生处,联系电话:0571-88008872、88008873、88008870(传真);E-mail:zjjwbb@mail.hz.zj.cn。

附件: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座谈会参会回执


二〇〇六年四月三十日

改变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