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优秀活动方案汇编的通知

浙教办基〔2006117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中宣部、教育部《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和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通知》要求,2004年以来,每年9月我省各地组织了 “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通过充分挖掘和利用当地各种民族精神教育资源,对中小学生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增强了广大学生对民族精神与民族文化的认同和自信,取得了很好的教育效果。为总结经验,加强交流,进一步深化“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我们精选了各市、县(市、区)2004和2005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优秀活动方案,并汇编成册,供各地参考借鉴。
    请各地继续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今年9月份的 “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并在总结前两年工作的基础上,发扬传统,务求实效,开拓创新,与时俱进,进一步推动民族精神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请各地在开学前做好活动方案,切实把此项活动与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德育工作结合起来,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结合起来,与学校日常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今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的优秀活动方案和活动组织情况,请各市教育局及时上报我厅基础教育处。


二〇〇六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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