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06年度浙江省优秀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基地的通知
2006-11-21
来源:

浙教办职成〔2006〕158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实施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进一步推动我省农村预备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根据《浙江省提升劳动力素质行动计划(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实施办法》(浙教计〔2006〕150号),现就评选2006年度省优秀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基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
    本次共评选20个浙江省优秀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基地。
    二、评选范围
    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列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基地(或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基地)、承担2006年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的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或其它社会培训机构。
    三、评选条件
    (一)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参与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和“提升劳动力素质行动计划”,重视农村预备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主动承担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任务。
    (二)积极组织开展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培训效果明显。2006年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以6个月以上为主,培训工种适应当地产业特点和社会需求,培训人数超过300人,并切实做好学员的考证考级和实习实训工作。
    (三)有满足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需要的组织管理队伍和专兼职结合的专业教师队伍,实训实习的场地、设施落实并相对稳定。
    (四)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管理规范、制度健全、人员到位,培训计划、工作总结、学员台账等档案资料齐全。
    (五)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工作卓有成效,并已积累一定经验,为社会所认可,在组织开展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中具有示范带头作用。
    四、评选程序
    (一)推荐:县(市、区)教育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推荐省优秀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基地候选单位,填写好《浙江省优秀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基地推荐评审表》(见附件2)后上报市教育局。
    (二)初选:市教育局根据评选条件对县(市、区)上报的候选单位进行核实,按分配名额(见附件1)确定初选名单,并于12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一式5份报我厅职成教处。
    (三)评审: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组成评审小组,对各地推荐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按择优原则确定优秀单位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并给予表彰奖励。
    五、评选要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要求组织推荐,坚持实事求是、好中择优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确保评选质量。要通过评选真正树立起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工作的先进典型,促进我省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工作全面、有效地开展。
    联系人:张惠平,电话:88008865;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

附件:1.浙江省优秀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基地推荐名额分配表
      2.浙江省优秀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基地推荐评审表


                                     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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