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高教〔2006〕248号
有关高等学校: 经研究,决定2007年继续选拔优秀二年级本科生转入我省部分高校重点专业学习。选拔对象为浙江省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二年级在校优秀本科学生(含独立学院)。有关报名条件、报名办法、选拔方法、教学组织管理和收费标准等事项仍根据我厅浙教高教〔2004〕83号文件的精神执行。 现将招生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有关高校加强领导,制订具体实施办法,认真细致地做好报名、命题、考试及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其他高校要积极配合选拔高校共同做好这项改革试点工作。
附件:1.2007年选拔优秀二年级本科生转入我省部分高校重点专业学习计划表 2.浙江省2007年选拔优秀本科生转入部分高校重点专业学习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