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人〔2006〕254号
各市教育局、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经省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2006年12月9日评审通过,杨慧丽等533位同志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以上人员资格取得的时间为评审通过之日。
附件: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资格人员名单(533人)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