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步迈向教育均衡——访丽水市教育局局长江春松
2006-12-29
来源:浙江教育报刊总社
   在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社会主题的背景下,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根据中央精神,结合我省教育实际,提出了“以科学和谐理念指导教育工作,以教育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工作思路。作为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丽水应该如何建设和谐教育?如何以教育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丽水市教育局局长江春松。
  谈起和谐社会建设,江春松认为,社会的和谐关键是人的和谐。丽水市总人口250万,其中学生就有43万。让这占总人口近五分之一的43万学生享有公平的受教育机会,这是作为欠发达地区的丽水在建设和谐教育的过程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江春松用三句通俗易懂的话进行了概括:“第一步,让所有孩子都有地方上学;第二步,让所有孩子都能上得起学;第三步,让所有孩子都能上较好的学校。”
    早在上个世纪,丽水市就已经基本实现了“让所有孩子都有地方上学”的目标。2006年,该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99.91%,巩固率100%,初中入学率99.55%,巩固率为99.87%,初升高比例也达到了90.19%。“十五”期间,丽水市在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教育权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目前,丽水市区流动人口子女入读公办学校问题已基本落实,2006年秋季,市区7所公办中小学招收了650名非城区户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各县(市)也在努力落实民工子女入学“同城同待遇”政策。此外,丽水市还针对库区移民子女制定了入学优惠政策,努力为库区移民子女入学创造条件。
  “让所有孩子都能上得起学”是丽水市“十五”期间的主要工作之一。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丽水市以省“四项工程”的实施为契机,加快了对贫困生的资助。以2006学年第一学期为例,全市“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工程”累计资助金额达1430.11万元,受资助学生近6万人,受助学生人数占中小学生总数的18.59%,同时有439所学校实施了“农村中小学爱心营养餐工程”,受惠学生达6.06万人,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比例的24.77%。在此基础上,丽水市还开通了绿色通道,让交不起学费的学生先入学后交费,绝不让一个孩子因为交不起学费而失学。在“送温暖工程”的开展过程中,松阳等地的贫困生还收到了全省捐助的棉衣、棉被等。
  “经过几年的努力,前两个目标我们已经基本实现。因此‘让所有孩子都能上较好的学校’成为了我们‘十一五’期间的主要目标,我们为此提出了‘坚持公平、追求均衡、提高质量’的指导方针。”江春松说。首先是加大力度,继续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十五”期间,丽水市共撤并小学1034所,初中52所。目前,全市共有小学365所,在校生17万人,校均465人;初中93所,在校生7.8万人,校均838人;普通高中20所,在校生3.6万人,校均1801人。全市各县(市)都建立起了一所省级重点普通高中和一所省级重点职业高中。今年,市区还将投入近5亿元新建(迁建)丽水中学等3所学校,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在布局调整的基础上,丽水市又结合“农村中小学食宿改造工程”和“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切实增强农村学校的软硬件设施和教师配备,努力实现农村学校与城里学校一个样的目标,让每一个学生得到公平的受教育机会。
  江春松最后表示,“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已明确写入《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教育系统来说,这既是鼓励,也是责任。教育涉及千家万户,教育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丽水市教育系统将努力实践“以和谐理念引领教育协调发展”的思想,办真正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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