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

厅“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四月二日)

    为了把我厅“作风年建设年”活动抓深、抓实、抓细,切实抓出成效,根据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决策部署和我厅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现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份)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思想认识到位,才有工作的主动性,才能以积极的姿态投身到活动当中去。因此,这一阶段主要是通过部署动员,组织学习,开展教育,统一认识,夯实思想基础。
    一是以处室(科室)为单位开展一次以作风建设为主题的理论学习活动;(3月份)
    二是由委厅领导上一次以廉洁从政为主要内容的党课;(3月份)
    三是请浙江教育报刊总社评选的2006浙江教育年度新闻人物作一次先进事迹报告;(4月份)
    二、查找整改阶段(4月至8月)
    找准问题,是搞好整改、推进作风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因此,不仅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对照刘希平厅长在“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中列举的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而且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地征求意见,真正找到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切实抓好整改,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制度建设不仅是作风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要督促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严格执行有关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规范管理的各项制度,同时要针对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完善和落实有关制度。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切实转变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改善服务,提高效率,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为此,应主要采取以下举措:
    一是以处室为单位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由各处室负责落实,4月份)
    二是向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寄发一封信,征求对委厅机关、直属单位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4月份)
    三是开好“四个会”,广泛征求意见:
    (1)厅特邀行风监督员、特约督导员座谈会;(由监察室、办公室负责落实,4月份)
    (2)教育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由办公室负责落实,4月份)
    (3)学生家长代表座谈会;(由基教处负责落实,4月份)
    (4)厅机关、直属单位一般干部座谈会。(由机关党委负责落实,5月份)
    四是由委(厅)领导带队到一、二个县进行一次专题调研,深入基层、学校听取教育部门干部、学校负责人、师生对委厅机关、直属单位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及呼声、要求;同时要求委厅每位领导和机关干部平时下基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都要主动地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由办公室负责落实,5月份)
    五是建立和完善10个方面制度:
    1、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工委会议事规则和厅长办公会议制度,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由办公室负责落实)
    2、实行处长例会制度。及时召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传达上级重要会议、领导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通报重大活动安排,扩大处长知情权、参与权,以提高他们了解全局和服务大局的能力;(由办公室负责落实)
    3、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纪工委负责落实,4月份)
    (1)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把责任分解落实到委(厅)班子每个成员、机关每个处室和直属各单位。
    (2)实行廉政承诺制,落实“六不规定”。(已公布)
    4、严格执行效能建设的各项制度
    (1)完善和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制、AB岗工作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失职追究制、上下班作息制度、禁酒令等制度;(由机关党委会同办公室、监察室负责落实)
    (2)实行工作时间外出报告制度。干部职工离杭要向本处室(单位)负责人报告,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离杭要向分管领导报告,委厅领导离杭要告知办公室。(由各处室负责落实)
    5、深化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创新公开的形式,增强公开的时效。(由办公室负责落实)
    6、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继续实行招生计划、录取信息等“六公开”,免费提供高考、中考成绩和录取信息网上查询,维护广大考生及家长的知情权、监督权,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公平,提高社会信任度。(由考试院负责落实)
    7、完善信访制度。通过继续办好厅长信箱、公布专门的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监督渠道,专人负责受理各类咨询和投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由办公室负责落实)
    8、完善行政管理各项制度
    (1)尽快修订完善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明确接待标准,做到既方便基层联系工作,又控制接待费用,防止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由办公室负责落实,4月中旬前);
    (2)建立会议管理制度,减少会议数量,控制会议时间(由办公室负责落实,4月份前);
    (3)建立出国(境)管理制度,杜绝公款旅游(由外事处负责落实);
    (4)规范评比达标表彰行为,全面清理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坚决取缔各种不切实际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由监察专员办负责落实,4月上旬)
    (5)创节约型机关。发出倡议,提倡节约用水、用电、用气、用纸,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由办公室负责落实,4月份)
    9、完善学习制度。坚持自学为主,把集中学习与自学有机结合起来。学习要有广度、深度、高度,要结合业务工作,深入学习中央、省、教育厅的文件和领导讲话、指示,增强全局观念。要不断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果,不仅注重书本的学习,而且注意在实践中、从老百姓和师生中获得知识,开阔视野,做到学以致用。(由各处室、单位负责落实,4月底)
    10、建立调研制度。厅领导年内至少主持开展1项重点课题调研,下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两个月,厅机关至少开展30项重点课题调研,把调研成果作为制定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的依据;每个公务员要贴上去、沉下去、融进去,都必须保证一定的时间深入调研,解决实际问题。(由办公室负责落实)
    六是开展一次咨询活动。安排一天时间,举办一次大型广场咨询活动,每个处室、直属单位均派人参加,受理群众的投诉咨询,解读有关教育政策,为老百姓排忧解难。(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各处室、单位参与,5月份)
七是要求每位党员干部职工选择读好一本书,同时撰写学习心得;(由机关党委负责落实,8月底)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至12月)
    只有认真总结,才能挖掘经验,发现典型,查漏补缺,不断完善,努力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为此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对各地、各高校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10月)
    2、召开一次由各市教育局、高校有关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交流会,交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11月)
    3、召开一次委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交流会,总结交流做法和成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11月)
这次“作风建设年”活动,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处室(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因此,要切实负起责任,制订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制订和落实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做到立说立行,及时整改,好的经验和做法将及时予以总结推广。有关处室、直属单位除了抓好本处室(单位)各项工作落实外,要树立全局观念,积极承担委厅赋予的面上工作,齐心协力,共同把“作风建设年”活动推向深入。为了营造浓厚氛围,将通过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教育信息报等媒体加强宣传,及时向省“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同时做好简报的编发、有关文件资料汇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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