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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教育厅召开处长例会,分解落实省直机关作风建设民主评议反馈意见。 自去年12月以来,省直工委就71个机关部门作风建设情况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不同层面人员座谈会和实地走访等方式,广泛征求了省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省(部)属企事业单位、在浙高校、各市县(市、区)机关干部群众的意见,其中对省教育厅的反馈意见建议35条。 得到反馈后,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与正在进行的“作风建设年”活动紧密结合,及时布置,认真整改。省教育厅“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立即对反馈意见进行梳理、汇总,召集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会议,将分解到各个处室(单位)。 会议要求相关处室(单位)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在省纪委十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认真对照省直工委反馈的意见建议,并把它作为第二阶段查找问题、边整边改的重要内容,对确实存在、马上能改的问题迅速制订整改措施,抓紧落实,对需要逐步整改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方案,以实际行动将机关作风建设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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