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办公室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中小学组织开展“知荣辱树新风”读书征文活动的通知
2007-04-16
来源:

浙教办综〔2007〕42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教育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按照省委宣传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组织开展“知荣辱树新风”读书教育活动的通知》(浙教基〔2006〕220号),以“知荣辱树新风”为主题的读书征文活动正在全省中小学广泛开展。现就做好省级征文评比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要求:文章要以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紧扣“知荣辱树新风”主题,结合自己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的亲身体验,抒发对“八荣八耻”的认知和感想,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征文篇幅为小学生800字左右,中学生1000字左右。
    二、奖励项目:本年度征文活动设立以下奖项:学生征文一、二、三等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奖励基层教师);团体优胜奖(奖励基层学校);组织工作奖(奖励各地教育部门),由省读书活动指导委员会统一评选。
    三、奖励办法:以每万名读书活动参加者为基数(以读本订数为统计依据),评选出学生征文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指导教师奖1名;团体优胜奖1名。
    四、评选安排:请各县(市、区)在广泛开展读书征文活动的基础上,评选出获奖学生和教师,于2007年5月底前将材料报市里。各市于6月5日前将核定后的获奖名单和一等奖征文原稿报送省委宣传部和省教育厅(可发电子邮件)。届时,省委宣传部和省教育厅将联合作出表彰决定,并将学生优秀征文汇编成书下发各地。各市征文活动获奖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
    获奖名单报省教育厅办公室,一等奖征文稿报省委宣传部宣传处。省教育厅办公室联系人:高迎春;电话:0571-88008770,传真:0571-88008765,邮编:310014。省委宣传部宣传处联系人:鲁杰;电话:0571-87057133,传真:0571-87053359,电子邮箱:zjlujie@163.com,邮编:310025。

    附件:各市征文活动获奖名额分配表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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