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教育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简报第5期
2007-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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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深化、细化“作风建设年”活动

    4月2日,省教育厅出台《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决策部署和省教育厅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为把“作风建设年”活动抓深、抓实、抓细,切实抓出成效而推出的一项新举措,也是对省教育厅在活动初期下发的《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细化和分解,旨在将“作风建设年”活动落到实处。
    《方案》对省教育厅“作风建设年”全年活动作了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处室(单位)。根据《方案》,宣传发动阶段(3月份)的主要任务是部署动员,组织学习,宣传教育,统一认识,夯实思想基础,要求各处室(单位)开展一次以作风建设为主题的理论学习活动,由委(厅)领导上一次以廉洁从政为主要内容的党课,邀请先进人物作一次先进事迹报告。查找整改阶段(4月至8月)旨在找准问题,分析原因,建章立制,搞好整改,转变作风,推动工作,为此将推出七项举措:一是以处室为单位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查找问题;二是向各地、各高校寄发一封信,征求意见;三是开好“四个会”,聆听声音;四是作一次专题调研,深入基层;五是建立和完善10个方面的制度,及时整改;六是开展一次咨询活动,为民解忧;七是读好一本书,强化意识。在总结提高阶段(9月至12月),将通过开展一次检查,召开两次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及时推广,努力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方案》提出,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处室(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制订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制订和落实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总结和推广先进做法、典型经验。有关处室、直属单位除了抓好本处室(单位)各项工作的落实外,还要树立全局观念,积极承担委(厅)赋予的面上工作,齐心协力,共同把“作风建设年”活动推向深入。

省教育厅分解落实省直机关作风建设民主评议反馈意见

    4月5日,省教育厅召开处长例会,分解落实省直机关作风建设民主评议反馈意见。自去年12月以来,省直工委就71个机关部门作风建设情况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不同层面人员座谈会和实地走访等方式,广泛征求了省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省(部)属企事业单位、在浙高校、各市县(市、区)机关干部群众的意见,其中对省教育厅的反馈意见建议35条。得到反馈后,省教育厅对此高度重视,刘希平厅长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与正在进行的“作风建设年”活动紧密结合,及时布置,认真整改。厅“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立即对反馈意见进行梳理、汇总,召集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会议,将分解到各个处室(单位)。
    会议要求相关处室(单位)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在省纪委十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认真对照省直工委反馈的意见建议,并把它作为第二阶段查找问题、边整边改的重要内容,对确实存在、马上能改的问题迅速制订整改措施,抓紧落实,对需要逐步整改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方案,以实际行动将机关作风建设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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