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
2007-04-25
来源:

浙教办基〔200748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的要求,全面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制度化建设,今年2月份,我厅制定并印发了《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治安管理办法》等6个安全制度。为检查各地贯彻落实情况,决定于近期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7年4月至5月。其中4月中旬至5月中旬为各市、县(市、区)自查。5月中旬我厅将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学习、宣传和培训情况;
    (二)学校各种安全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是否落实;
    (三)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制订、完善及演练情况;
    (四)各地各校是否按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建立安全隐患档案,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排除;
    (五)安全工作组织机构、人员、经费及师生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三、检查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认真做好我厅6个安全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使学校安全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
    (二)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要进行专项督查。寄宿制学校、民工子女学校要作为重点检查单位。对学校自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集中研究,尽快排除。
    (三)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贯彻落实情况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汇总后于5月20日前报我厅基教处。

    附件:学校安全工作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统计表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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