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教育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简报第10期
2007-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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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举办《义务教育法》专题报告会

    4月24日,省教育厅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邀请教育部法制办副主任张文同志作了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专题辅导报告。这是省教育厅大兴学习之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主持报告会并讲话。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在家的领导沈敏光、蒋胜祥、何杏仁、鲍学军、赵关君、夏建勇,省教育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直属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听取了报告。
    报告就新的《义务教育法》修订背景、立法特点、立法核心等主要内容以及权利、均衡、管理体制、学生和教师等核心问题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刘希平在报告会上指出,教育工作者要重视新的《义务教育法》的学习,熟读、深读、精读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深化认识,提高素质,以法律为指导开展教育工作。刘希平强调,要通过深入学习,不断强化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要通过深入学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能力;要联系教育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新的《义务教育法》的各项规定,着力解决经费保障、均衡发展、素质教育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办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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