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校系统正深入有序地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为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在高校有序深入地开展,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于4月底下发了《关于省部属高校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省部属高校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具体要求。
此前,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已下发了《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高校参照执行,在今年3月16日召开的在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刘希平厅长要求各高校切实加强对“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领导,成立以主要领导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并按宣传发动、查找整改、总结提高三个阶段,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工作,使整个活动深入扎实有序地进行。这次下发《意见》,是结合高校特点而做出的有针对性的具体部署。
《意见》强调,高校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要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党员干部参与“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注意统筹兼顾,把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坚持领导带头,认真开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逐步树立政治坚定、勤奋好学,心系师生、服务教育,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民主和谐、团结协作,勤俭节约、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要注重建章立制,规范权力运作,逐步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意见》要求,高校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着力解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重要在大兴学习之风、深入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深化校务公开、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降低运行成本、加强廉洁自律七个方面取得实效。高校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共分宣传发动阶段(4—5月份)、查找整改阶段(6—8月份)、总结提高阶段(9—12月份)三个阶段。各高校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整合载体、搞好结合,加强监督、务求实效。要把“作风建设年”活动纳入今年的年终目标考核,并作为考察领导班子和各级党员干部的重要内容。
目前,省部属高校的“作风建设年”活动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21所省部属高校已基本上召开了动员大会,组织开展了相关的学习活动,制订下发了实施方案或实施意见,并成立了组织机构,有四分之一左右的高校还编印了“作风建设年”活动简报,并结合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如中国美术学院开展了“抓作风、促教风、带学风”活动,并专门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学风建设活动的通知》,浙江师范大学开展了“团委书记现场办公日”活动,浙江中医药大学专门邀请了省纪委法规室主任为广大师生作专题辅导,中国计量学院办公室则开展了“五型”支部创建活动,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建立了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并设立书记校长信箱,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浙江理工大学和浙江海洋学院还专门召开了“作风建设年”活动先进单位经验报告会,浙江传媒学院则通过制度建设为依托,形成了作风建设的良好氛围。
其他高校的“作风建设年”活动也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如杭州师范大学开展了“作风建设月”活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下发了“作风建设年”“五个一”活动方案,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在全校深入开展了以“正风气、树形象、抓落实、谋创建”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并在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部门中分别开展了“树勤廉形象、干实事好事、创优秀业绩”和“提高效率、讲究质量,服务创建、服务教学、服务师生、服务一线”主题实践活动。从总体来看,我省高校系统正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决策部署,积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深入有序地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