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农林教育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2007-05-22
来源:

浙教办高教〔200766

有关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农林教育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大战略决策,是高等农林教育服务“三农”、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历史使命。有关高等学校要抓住机遇,提高认识,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进一步推动“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实施,加大“扶千名人才,促千村发展”工程力度,为我省贫困乡镇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我厅将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加大政策、资金、项目等的倾斜力度,以支持高校服务新农村建设。
    有关高等学校在贯彻教育部文件精神时的好做法、好经验和有关建议请及时报告我厅。

 

                                       二○○七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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