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教育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简报第26期
2007-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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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6月6日,省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第6号通报——《严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上班炒股》,明确指出了机关工作人员上班炒股的危害性,严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从事炒股等影响工作的行为。全省教育系统对此要高度重视,把解决这一问题作为当前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加强思想教育,开展督促检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上班炒股风在教育系统的蔓延,切实把“作风建设年”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严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上班炒股

    严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上班炒股,这是当前“作风建设年”活动中要抓好落实的一项重要内容。
    最近,杭州、温州、湖州、绍兴等地先后发出通知,明令禁止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上班炒股。平阳、萧山等县(市、区)通过组织明查暗访,对违反规定的问题及时作出严肃处理。平阳县对县风景旅游管理局一名上班炒股的工作人员,给予调出局机关,并扣发半年奖金的处理。萧山区专门发出通报,对存在问题的8个单位进行了点名批评,并发出《效能监察建议书》,责成有关单位依据效能惩戒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并认真进行整改。上述地方重视抓这项工作是完全正确的,对违规问题作出及时处理也是非常必要的,符合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是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工作深入开展的一个具体行动。
    机关工作人员上班炒股,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它既违反党政机关基本的工作纪律,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降低机关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又严重影响党政机关及工作人员自身的形象和声誉,为人民群众所诟病。为此,省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此重申: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严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从事炒股等影响工作的行为。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这一要求,对少数工作人员存在上班炒股的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把解决这一问题作为当前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加强思想教育,使广大机关工作人员充分认识上班炒股的危害性,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要对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的情况作一次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具体措施,防止上班炒股风在机关的蔓延。要通过抓好“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各项工作,确保省委提出的进一步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促进人民群众实际困难的解决,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目标的实现。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适时开展明查暗访,对违反规定上班炒股的,一经发现,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必要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各级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及时掌握情况,总结经验,不断提出促进工作落实的措施和办法,使“作风建设年”活动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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