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作风建设年活动督查组到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检查“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
9月3日,以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陈艳华同志为组长的省作风建设年活动督查小组到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检查“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蒋胜祥作工作报告,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纪工委书记、厅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赵关君、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厅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夏建勇、厅“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参加了汇报会。
汇报会上,蒋胜祥向督查组详细介绍了委厅机关、直属单位和省部属高校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前两个阶段主要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赵关君和夏建勇分别就委厅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抓作风建设的工作特点和体会作了补充发言。汇报会结束后,督查组仔细查阅了相关资料,并召开了由省部属高校、厅机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与会人员就“作风建设年”活动前两个阶段情况以及对这项活动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结束后,陈艳华同志代表督查组对督查情况作了反馈。她指出,督查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了“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认为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对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特别是委厅“一把手”自觉把作风建设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抓手,班子成员切实加强对作风建设工作的集体领导,使这次活动顺利推进,并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主要表现为:班子领导有力,率先垂范;活动主题鲜明,步步深入;实施分类指导,整体推进;重在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注重制度建设,务求长效。此外,还重视宣传和信息工作,为作风建设营造了良好氛围。
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陈艳华对“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三阶段工作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深入抓好学习。要把大兴学习之风、不断改进学风切实贯穿“作风建设年”活动全过程。要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6月25日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和今年7月在浙江视察期间的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以良好的作风不断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党的十七大召开后,还要把学习十七大精神作为重要内容,进一步改进学风,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干部教师的头脑,推动各项工作。
第二,巩固整改成果。要对第二阶段的整改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梳理,重点检查问题查找是否深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对已经整改的问题要巩固,防止反弹;对正在落实的问题,要加强跟踪督查,使其切实解决;对虽有措施,但群众意见仍较多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制定进一步的整改措施;对尚未落实的问题,要尽快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期限、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确保落实到位;对因客观条件限制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通过多种途径耐心地向群众作出解释。
第三,开展专题活动。第三阶段要重点搞好三项专题活动:一是继续开展“走进矛盾、破解难题”专题活动,在解决实际问题、促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中展示良好作风、提高执政能力。二是开展正反面典型教育。要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用身边人身边事感染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形成学习先进、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抓好警示教育,要以陈良宇、郑筱萸、卢福禄、励奎铭等反面典型为案例,以案说法,以案明纪,进一步筑牢广大党员干部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三是要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进一步宣传中纪委的“八项禁令”,防止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第四,建立长效机制。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总结“作风建设年”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以制度规定的形式坚持下来,使作风建设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形成长效机制,发挥长效作用,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维护教育公平公正,促进教育更好更快发展。
第五,继续加强领导。要继续把“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以部署,加强领导,加强工作督查,做到常抓不懈,善始善终,防止虎头蛇尾。要处理好开展活动与推动工作的关系,努力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
陈艳华最后强调,“作风建设年”活动是推进作风建设的一个有效载体,如果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能够解决一些问题,但要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存在的各种问题,真正形成长效机制,必须建立“惩防体系”。要对今年以来全省教育系统发现的一些违纪违法问题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加以分析研究,切实采取整改措施。同时,要把“作风建设年”活动中一些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通过制度的形式巩固下来,努力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从根本上来解决问题、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