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高教〔2007〕166号
有关本科高校: 根据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并加强独立学院管理的通知》(浙教计〔2004〕138号)和《关于选拔独立学院优秀二年级学生到校本部学习工作的补充通知》(浙教办高教〔2006〕59号),经审核,同意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陈圆等313名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转入相应本科高校本部学习。请你们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附件:2007年浙江省独立学院转本部学习学生名单
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