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省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工作的通知

浙教电传〔2007〕115号

各省部属高校:
    根据《浙江省妇联关于评选表彰省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浙妇(2007)45号),浙江省妇联将在明年省第十二次妇女代表大会期间,隆重表彰200名省三八红旗手、60个省三八红旗集体。现就省部属高校省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省部属高校中各族各界妇女和以妇女为主体的单位(组织),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浙江省三八红旗手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2.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奋力拼搏、无私奉献,为实施“八八战略”,建设“平安浙江”、文化大省、“法治浙江”作出卓越贡献。
    3.爱岗敬业、崇尚科学、热爱学习、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居同行领先水平,业绩显著。
    4.诚信守法、以德育人、热心公益、家庭和睦,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5.一般应获市级(含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已获省三八红旗手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不重复评选。
    (二)浙江省三八红旗集体条件
    1.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
    2.团结协作、齐头并进、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其成就在本行业、本领域中领先。
    3.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风貌,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4.一般应获市级(含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已获省三八红旗集体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不重复评选。
    三、推荐名额
    根据省妇联名额分配,省部属大专院校共推荐省三八红旗手10名、三八红旗集体2个。各院校推荐省三八红旗手(集体)限各1名(个)。
    四、评选要求
    各推荐单位填报《浙江省三八红旗手登记》(附件1)、《浙江省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附件2)(均为一式3份),事迹材料一份(3000字以内,同时提供电子版),于2007年12月15日前报我厅人事处,联系人:张应敏,联系电话:0571-88008939,电子邮箱:zguangtou@sohu.com

附件:
    1.浙江省三八旗手登记表
    2.浙江省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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