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浙教电传〔2007〕118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精神,认真实施《就业促进法》,切实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的统一部署,现就我省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视频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视频会议时间
    2007年12月5日(星期三) 下午3:00—4:00。请与会人员务必于当天下午2:50前入场完毕。
    二、分会场地点
    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永谦活动中心小剧场(杭州市浙大路38号)。
    三、分会场参会人员
    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书记或校(院)长,分管就业、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
    四、会议议程
    (一)典型发言;
    (二)教育部周济部长讲话。
    五、其他事项
    请将出席分会场会议的主要负责人姓名、单位及职务于11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我厅学生处(如主要负责人不能出席会议,请说明原因),我厅汇总后上报教育部。
    联系人:省教育厅学生管理处,苗建华、张彩凤,联系电话:0571-88008872、88008873,电子信箱:zjjwbb@mail.hz.zj.cn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下载: 
    1、回执表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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