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人公〔2007〕299号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有关高校: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林瑞光等16位同志浙江省功勋教师荣誉称号的决定》(浙政发〔2007〕47号),林瑞光等16位同志被省人民政府授予“浙江省功勋教师”荣誉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根据有关规定,荣获“浙江省功勋教师”荣誉称号人员从2007年9月起每人奖励晋升一级薪级工资。
附件:第四届浙江省功勋教师名单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
第四届浙江省功勋教师名单
林瑞光 浙江大学
许 江 中国美术学院
高增梁 浙江工业大学
张先亮 浙江师范大学
赵知劲(女)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邱 锋(女) 杭州第十四中学
黄孟轲 慈溪中学
胡海帆 温州中学
徐桦君 海盐元济高级中学
杨连忠 安吉高级中学
董建奋(女) 绍兴市北海小学
华康清 永康市职业技术学校
潘志强 衢州第二中学
方松根 浙江龙泉一中
邵文其 台州市第一中学
丁成云 舟山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