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语〔2007〕5号
在2007年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中,温州市和金华市先后以优良的成绩通过评估认定。为激励先进,推动工作,经研究决定,对语言文字工作成绩显著的温州市语委、金华市语委予以表彰,授予奖牌和奖金。希望两市语委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