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浙教办外〔2007〕198号

各有关单位:
    200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国选派各类留学人员12000名。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秘出〔2007〕3559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选派办法为: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在政府计划宏观指导下,个人申请、专家评审、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
    二、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等(详见附件1)。其中高校系统申报研究生项目人员必须为全日制非定向在校学生。
    三、为加强选派工作的针对性,充分发挥国家留学基金的效益,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确定了优先资助的学科和专业领域(详见附件2)。
    四、申请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人请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按照《关于准备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详见附件3、附件4)准备书面申请材料。有关出国留学项目的详细情况可查看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
    五、请有关单位及时做好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宣传工作,张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积极鼓励本单位符合申请条件者参与竞争。
    六、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选派办法实行个人申请。但公派出国留学不完全是个人行为,要体现国家和单位的意志。为此,请各单位引导申请者根据国家及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优先领域和科研、教学急需的学科进行申报,并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认真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填写后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推荐意见的电子版,在正式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前将推荐意见电子文档发至邮箱LIUH@ZJU.EDU.CN。未提交推荐意见电子文档的不予受理。
    七、我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办公室将于2008年1月5日开始提供咨询服务。为方便申请者,各院校申请人可直接去本校人事处咨询并办理受理手续。非教育系统的申请人可向我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办公室咨询和提出申请。联系人:徐漾,电话:0571-88008986;刘 红,电话:0571-88981610。
    八、申请受理时间为2008年2月20日至3月20日。申请受理范围详见《2008年通过受理机构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附件6)。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请各单位按时将有关费用直接送至浙江大学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2.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3.关于准备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申请人用)
    4. 关于准备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非学生类申请人用)
    5.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6.2008年通过受理机构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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