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基〔2008〕5号
各市教育局及义乌市教育局:
国家提出从2007年秋季开始,实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免费制度,是继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确保教育公平的又一项重大举措。为进一步做好我省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选用工作,现就2008学年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材选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中小学教材选用工作以设区市为单位进行,义乌市单独选用。其他县(市、区)或学校确因教学实验需要自主选用教材的,须将教学实验方案报经我厅审核,审核同意后方可自主选用。
二、各市教育局要成立教材选用委员会,按照教材选用的原则和程序,精心组织教材选用工作。教材选用委员会成员由骨干教师、校长、教研人员、学生家长代表及教育行政干部组成。教材选用委员会成员应充分了解当地课程改革情况,有一定知名度,能秉公办事,且与教材编写、发行无任何关联。
三、教材选用委员会成员要全面了解、认真阅读教材,参考省课改办下发的教材评估意见,认真分析各县(市、区)的情况,经集体讨论,在《2008年基础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目录》的范围内选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教材选用方案。《2008年基础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目录》网址:
http://www.moe.edu.cn/edoas/website18/level3.jsp?tablename=1170&infoid=34825。
四、为保证学科教学的连续性,此次教材选用仅在起始年级进行。各市选用教材时,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同时要适度集中,每学科以选用一个版本为宜,同时报一个备选版本。选用两个及两个以上版本的学科,应说明各县的情况。此次选用的结果如与原用教材不同,请简要说明变更原因。
五、非起始年级如因原使用教材不适宜本地区教学实际、师生反响强烈、需重新选用其他版本教材的,须单独报经我厅批准。
六、教材选用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干预教材选用工作。各地2008年教材选用委员会成员名单、《2008年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材选用方案》等材料,请于2008年1月25日前报送我厅基础教育处。
联系人:陈熙熙,联系电话;0571-88008826,传真:0571-88008829,电子邮箱:cxx88008826@126.com。
附件1:2008年____市教材选用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件2:____市2008年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材选用方案
浙江省教育厅
二○○八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