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电传〔2008〕38号
各有关高校、独立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和全国独立学院工作会议精神,规范独立学院办学行为,促进我省独立学院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召开全省独立学院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传达全国独立学院工作会议精神;
2.部署下一阶段我省独立学院工作。
二、参会人员
有关高校主要负责人、独立学院主要负责人各1人。
三、会议时间
2008年4月3日(周四)下午2:30,会期半天。4月3日上午报到。
四、报到地点
浙江教育大厦26楼会议室。
请各有关单位于4月1日前将会议回执上报我厅计划财务处和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我厅联系人:周照东,联系电话:0571—88008912、88008918(传真),E-mail:hzzz888@163.com。
请各有关单位注意地点更改,务必通知到与会人员
附件:会议回执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