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语委纪念《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施行一周年
2008-04-07
来源:省教育厅语管处
    4月3日,省语委召开座谈会,纪念《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下称《实施办法》)施行一周年。省语委成员单位相关领导、语言文字专家等出席了座谈会。
    省语委副主任、省教育厅副厅长张绪培通报了《实施办法》施行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传达了2008年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省语委副主任、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王汐主持会议。省语委副主任、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胡瑞庭作会议小结。
    一年来,省语委各成员单位大力宣传《实施办法》,努力营造全民重视语言文字工作的社会氛围,切实提高了《实施办法》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各单位积极贯彻《实施办法》,建立健全语言文字依法管理的运行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开展语言文字执法监督工作,坚持参与落实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推普宣传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三项基本措施,全面促进语言文字各项工作。
    会议认为,新的一年里,省语委要做好“推广、规范、监督、服务”八字文章。要进一步加大对《实施办法》的宣传力度,树立法治观念,完善执法管理体制,探索执法新途径,推进我省语言文字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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