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第三届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通知

浙教电传〔2008〕43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浙江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和《浙江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实施细则(修订稿)》,我厅组织了第三届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在各市推荐基础上,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社会公示,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确定“浙江省第三届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项目23项、二等奖项目37项,现予公布。
    希望各获奖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进一步完善已有的成果,积极做好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工作,推动我省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各中等职业学校和教研机构要认真学习、研究、借鉴已有的教学成果,把这些成果推广、应用到教学工作中去。要结合各地、各学校的实际,积极开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学科研活动,锐意改革进取,通过教学科研,推动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动课程和教学方法改革,推动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办学水平,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附件:浙江省第三届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

二〇〇八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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