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电传〔2008〕52号
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办公室,各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了解我省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的情况,科学制定全国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教育部陈小娅副部长将来我省召开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座谈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4月15日(周二)上午9:00开始,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杭州市花家山庄1号楼1楼丹桂厅。
三、参加对象: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杭州市、下城区、宁波市、江北区、温州市、义乌市、绍兴县、德清县、云和县和柯城区教育局长。
四、会议要求:请各单位就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效果、社会的反映以及有关建议进行汇报。
请各单位于4月11日下班前将与会人员名单报我厅,联系人:林涛,联系电话:0571-88008917。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