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教育系统向地震灾区捐款捐物统计汇总情况的紧急通知

浙教电传〔2008〕82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请各单位尽快做好向灾区捐款捐物的统计汇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统计范围及对象:教育系统内教育行政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办企业、其他教育事业单位等单位和个人的捐款捐物情况。
    2. 统计方法:各县(市、区)汇总后报所在设区市教育局,由设区市教育局统计汇总上报;各高等学校(含附属中小学、所属校办企业等)、厅直属单位直接上报。捐赠物品的请折合成现金统计上报。
    3. 统计上报时间:请各单位务必于5月22日(本周四)上午10:00之前将《关于教育系统向地震灾区捐款捐物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盖章后传真至我厅计财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4. 本次捐款捐物情况统计上报后,如有新的情况,请及时更新,并于每天下午15:00前汇总上报。
    本通知及附件可登录省教育厅门户网(http://www.zjedu.gov.cn/gb/index1.html),进入“文件导读”中的“计划财务”下载电子版本。
    联系人:楼文嵘
    联系电话:0571-88008906  88008910
    传真:0571-88008918  88008910
    电子邮件:hzlwr@163.com

附件:关于教育系统向地震灾区捐款捐物情况统计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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