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高司函〔 2008〕82号)、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和省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坛新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 2008〕46号),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审专家组评审,拟确定推荐浙江大学吴敏等6人(本科5人,高职高专1人)为我省国家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名单见附件)。现对候选人进行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省教育厅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借机诽谤诬告。
3. 公示时间为5月22日至5月29日,共一周。
4. 联系单位:省教育厅高教处,电话:0571-88008990,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
请有关高校在本校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示。
附件:第四届国家高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名单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