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08年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计划的通知

浙教办职成〔2008〕64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省政府要求和全省2008年度全省教育局长会议精神,各地要将完成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3.5万人左右作为今年我省教育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进一步明确各地工作目标,更好地完成全省年度培训任务,经测算并征求各地意见,我厅确定了各市、县(市、区)2008年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计划,现予下达。
    请各地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浙江省提升劳动力素质行动计划(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实施办法》(浙教计〔2006〕150号),及时制订培训方案,抓紧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落实培训基地和培训经费,切实做好招生和培训工作,保质保量完成2008年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任务。

附件:2008年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计划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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