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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了解受理时间 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受理时间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并通过新闻媒体等形式予以公布。申请人应当根据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上的宣传,了解教师资格认定以及教育学、心理学培训考试的安排情况,特别是负责受理教师资格申请的有关部门的联系电话、经办的具体部门和人员等详细情况,以便能够及时联系、咨询,索取有关资料。 了解教师资格申请和认定的信息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教师资格认定一般是每年两次,每次受理有一定的期限,过了这个期限就不再受理。而且,申请教师资格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所以了解信息的有关工作做得越早、越细越好,以免错过时机或浪费时间。比如,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应当了解全省教育学、心理学的培训和考试时间,及时报名参加,取得合格证书后才能办理申请手续。 (2)了解认定时间 申请人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并递交基本材料以后,如果条件符合所申请的教师资格的要求,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会将是否批准的信息告知申请人。对经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者,将通知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具体时间。申请人收到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后,应当及时领取,并了解教师资格证书相关管理办法,妥善保存和按规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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