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教师资格过渡工作?
    根据《教师法》授权,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于1995年12月制定了《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对1993年12月31日在岗的在职教师实施教师资格过渡。随着教师资格过渡工作的结束,《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中的规定已不适用于现在的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已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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