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电传〔2008〕113号
各省属高校、厅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了解和掌握政府采购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决定于2008年5月至9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现将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的有关部署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和相关制度规定,并组织财务、采购、审计及纪检等相关部门按照文件规定的11项自查自纠内容,对本单位2006年和2007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并填写自查自纠表格(相关表格为表1、表2、表7,省教育装备中心还需填报表3、表4和表7。电子表格、填报说明及有关部署文件可从浙江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下载,也可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直接下载,上报表格请务必在电子表格软件上进行填写操作)。请单位于6月21日前将政府采购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和自查自纠相关表格1式1份(加盖公章)及相关电子文档报我厅计财处。
联系人:卢沧波,陈跃 联系电话:88008908 88008915
电子邮箱:lcb8908@126.com 传真:0571—88008918
附件:政府采购检查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