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改革开放30周年浙江教育成果摄影展的通知

浙教电传〔2008〕125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展示改革开放30周年我省教育改革发展进程和取得的成果,促进全省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方案”,决定举办改革开放30周年浙江教育成果摄影展。
    现将《改革开放30周年浙江教育成果摄影展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工作。

附件:改革开放30周年浙江教育成果摄影展方案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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