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电传〔2008〕125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展示改革开放30周年我省教育改革发展进程和取得的成果,促进全省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方案”,决定举办改革开放30周年浙江教育成果摄影展。 现将《改革开放30周年浙江教育成果摄影展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工作。
附件:改革开放30周年浙江教育成果摄影展方案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二○○八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