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高教〔2008〕178号
各高等学校:
按照《浙江省高等学校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章程》规定,经研究,决定组建浙江省第八届高等学校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任期2年。具体名单如下:
主 任:李 鲁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主任:肖瑞峰 浙江工业大学副校长
委 员:杨 玲 浙江师范大学副校长
赵 伐 宁波大学副校长
刘 健 中国美术学院副院长
陈畴镛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副校长
陈建勇 浙江理工大学副校长
李金昌 浙江工商大学副校长
连建伟 浙江中医药大学副校长
吕 帆 温州医学院副院长
侯 宇 中国计量学院副院长
张立钦 浙江林学院副院长
虞聪达 浙江海洋学院副院长
钟晓敏 浙江财经学院副院长
丁东澜 杭州师范大学副校长
林娟娟 温州大学副校长
应 晶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副院长
王文斌 宁波大学科技学院院长
周建松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院长
苏志刚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管 平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丁金昌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胡 野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黄兴瑞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院长
陈丽能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王怡民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高 榕 省卫生厅科教处副处长
庄华洁 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
励如孟 省教育厅师范处处长
浙江省教育厅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