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电传〔2008〕149号
各市和义乌市教育局、省部属高校:
2008年时值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在历经举国抗震救灾和喜庆北京奥运之后,我们迎来了第二十四个教师节。认真做好今年的教师节庆祝、表彰和宣传教育活动,对于大力推进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庆祝2008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08〕5号),现就我省庆祝教师节有关活动安排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08年教师节的主题是“学习英模教师,弘扬伟大师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围绕今年教师节主题,广泛深入地宣传和学习抗震救灾英模教师的先进事迹,宣传改革开放30年来我省人民教师的精神风貌和作出的贡献,树立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要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教师和关心教育、理解教育、支持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主要活动安排
(一)9月10日,省委、省政府将在杭州召开“浙江省庆祝第二十四个教师节暨优秀教师座谈会”。
(二)教师节前,省教育厅领导走访慰问赴四川灾区学校支教教师、山区海岛等欠发达地区教师和各类学校优秀教师代表。
(三)教师节前后,省级主要媒体将集中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
(四)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教师节宣传教育活动。
1. 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向抗震救灾英雄教师学习的决定》(教党〔2008〕12号),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深入学习抗震救灾英模教师的先进事迹,将英模教师英勇献身、顽强拼搏、自强不息的崇高精神,作为师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和生动教材,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师德教育活动。
2. 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深入学习和了解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自觉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全面提高教师的职业素养。
3. 认真总结改革开放30年来教育事业改革的经验,大力弘扬不断涌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高尚师德;大力宣传积极投身我省支教工作教师的先进事迹。
4. 深入报道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关心教育、理解教育、支持教育的典型事例,宣传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巨大成就。
三、有关活动要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围绕今年教师节主题,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切实做好今年教师节庆祝活动的各项工作。
(一)各地和各校要结合实际,隆重、热烈开展教师节庆祝活动,表彰奖励和宣传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师生学习抗震救灾英雄教师先进事迹,深入开展师德教育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做好优秀教师的慰问工作,重点看望在农村偏远地区长期从教的优秀教师代表。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把教师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要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生活上关心教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帮助教师解决生活、工作和学习培训中的实际困难。要为教师终身学习、长远发展提供帮助和支持,使教师安心从教,乐于长期从教。对农村、海岛等艰苦地区工作的教师给予更多关心,把尊师重教的各项具体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三)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向优秀教师学习,增强教师职业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敬业爱生,奋发进取,以对教育事业的无限忠诚和无私奉献来庆祝自己的节日。
各地教师节庆祝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请及时报我厅。
二〇〇八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