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召开“领雁工程”市县级骨干教师培训暨师范生顶岗实习支教工作会议的通知

浙教电传〔2008〕156号

各市教育局、义乌市教育局,有关高等院校:
    为大力推进我省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领雁工程”市县级骨干教师培训暨师范生顶岗实习支教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与会人员
    会议定于2008年10月7日(星期二)在省教育厅召开(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会期一天,分两个阶段举行:
    第一阶段:上午9:00—11:30,在省教育厅18楼会议室召开“领雁工程”市县级骨干教师培训工作会议。请各市教育局和义乌市教育局分管局长、人事(师训)处长参加。
    第二阶段:下午14:00—17:30,在省教育厅26楼会议室召开师范生顶岗实习支教工作会议。请各市教育局和义乌市教育局分管局长、人事(师训)处长,有关高等院校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和教务处负责人参加。
    参加“领雁工程”市县级骨干教师培训工作会议的代表请于10月7日上午8:30前报到;参加师范生顶岗实习支教工作会议的代表请于10月7日下午13:30前报到。
    二、会议内容
    1. 总结全省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实施情况,部署下一阶段“领雁工程”市县级骨干教师培训工作。
    2. 研究、部署师范生顶岗实习支教有关工作。
    三、会议要求
    请各市教育局随带各地“领雁工程”2008年市、县级骨干培训实施情况的书面材料一式3份与会。
    请各单位于10月6日前将与会人员名单(姓名、性别、职务、联系电话、是否住宿)报我厅师范处。会议住宿费用自理。
    联系人:岑超超,联系电话:0571-88008927(兼传真)。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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