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教学、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省教育厅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点为省教育厅办公室和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0571-88008848、88008769,传真号码:0571-88008765,通信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政编码:310014,电子邮箱地址:bgs-sjyt@zj.gov.cn。
省教育厅信息查阅场所设在省教育厅档案室, 联系电话:0571-88008799,传真号码:0571-88008765,通信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政编码:310014。
三、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浙江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指定地点领取,也可以在浙江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上下载。
申请人可以到浙江省教育厅当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五、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如下图)
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
六、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项目的成本费用。
附:浙江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版 单位版)